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 编号:ZX0054

[ 风险警示 ]

二十、养老产品诱骗老人钱财 养老金换来白条

咸阳闫女士的母亲已经80岁高龄,老人手中有些积蓄,便想到了投资。2012年上半年,老人遇到当时在保险公司当业务员的朱某。朱某称其认识咸阳市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板杜某,如果把钱给他公司做投资,年利息要比银行高几倍。

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期间,老人瞒着女儿,将11万元现金分2次交给了朱某。闫女士的母亲说,最后一次,朱某将之前打给自己的欠条,换成了署名该投资公司法人杜某的借(条)款协议,而在此期间,闫女士的母亲连杜某的面都没见过。

2013年10月,到了还款期限,闫女士的母亲数次向朱某索要本金及利息,而对方却百般推脱,最后只能将杜某告上法院。

风险提示:

社会的老龄化让老人群体数量逐年提升,老年群体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警惕心理相对较弱,为行骗者开展骗术提供了成功的可成性。以“养老”的旗号骗人有两种突出的形式: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、异地联合安养为名,以高额回报、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,引诱老年群众“加盟投资”;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发放小礼品方式,引诱老年人群投入资金。这里向众多老年人提出警示,养老金存下不容易,切莫随意给他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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